為因應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,至少每4年應檢討一次之期程將於今(111)年6月30日屆至,考試院院會已於3月31日通過銓敘部所提之調整方案,已退休人員或遺族之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將自7月1日起調高2%;本案已經行政院於今(7)日同意會銜公告。另有關行政院函送軍、教退休(職、伍)人員或遺族之定期退撫(除)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案,考試院也於今日院會同意會銜公告,將同步自7月1日起調高2%。
https://www.exam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&s=45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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